为在知识产权领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提高知识产权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国家知识产权局起草了《知识产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于2025年8月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修改完善意见:
1. 电子邮件:tiaofasi@cnipa.gov.cn
2. 传真:010-62083681
3. 信函: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综合业务处 邮编100088(请于信封左下角注明“知识产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实施办法”)
附件:
2.关于《知识产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5年7月22日
省政府机构
地方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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