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人们会认为收到该通知书即视为专利已经授权。但是从法律意义上讲,收到该通知书只是专利局通知申请人,该专利申请“可以”给予授权了。
与该通知书一并发送给申请人或者其代理机构的,还有“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该通知书规定了申请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相应的费用,完成登记手续,专利局才会予以发证和授权公告。
需要说明的是,收到专利局下发的专利证书时,才在法律上获得了该专利权。收到授权通知书、缴纳办登费,均不能被视为已经获得了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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