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准备申请文件。办理形式可分为电子形式及纸件形式办理。
(2)递交申请文件。网上提交:专利申请人可通过专利业务办理系统,提交电子申请文件;当面提交:专利申请人可以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业务受理大厅的受理窗口、地方知识产权业务受理窗口(专利代办处)当面提交纸件申请文件;邮寄提交。
(3)受理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进行受理审查,专利申请文件存在不受理情形的,专利局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
(4)缴纳费用。申请人应当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或者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按照缴纳申请费通知书或者收费减缴审批通知书中规定的金额缴纳专利费用。
省政府机构
地方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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