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新质生产力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进一步丰富了习近平经济思想,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知识产权作为国家发展战略性资源,事关科技进步和高质量发展;作为国际竞争力核心要素,事关国家安全和对外开放。它可以赋能和整合其他生产要素,具有乘数和倍增效应,对发展新质生产力具有重要作用。而创新与知识产权直接相关、关系最为紧密。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保护创新就是服务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人民法院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从国家战略高度和新发展阶段的要求出发,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人民法院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有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相关情况。
第一,服务技术创新,推动形成高科技的生产力。科技创新能够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力度和水平,直接关系保护创新成果、激发创新活力,直接影响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和推进。人民法院坚持严格保护理念,加大对恶意侵权的惩治力度,敢用善用惩罚性赔偿,不仅让受害者权益得以挽回,更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2023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在319件案件中适用惩罚性赔偿,同比增长117%,判赔金额11.6亿元,同比增长3.5倍。审结“盼盼”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对恶意攀附商誉的行为适用4倍惩罚性赔偿,判赔金额超1亿元。加强对大数据、人工智能、高端芯片、量子技术、5G等技术领域创新成果的保护,充分发挥发明专利等技术类案件集中审理优势,依法积极适用证明妨碍排除、证据保全、司法鉴定等规则,让“真创新”受到“真保护”,“高质量”受到“严保护”。审结“蜜胺”发明专利及技术秘密侵权案,在判赔2.18亿元的基础上,执行中促成全面和解,侵权方获得使用许可,权利人最终获偿6.58亿元,该案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3年度十大案件”。
第二,服务产业创新,推动形成高效能的生产力。新质生产力的产生,常常导致产业格局的调整。只有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才能有效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人民法院积极、及时回应新质生产力市场化产生的新问题,为新技术的应用提供清晰的司法边界。依法妥善审理涉及数据、平台企业等案件,合理划分数据权益权属及使用行为边界,维护用户数据权益和隐私权,完善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促进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进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审结“刷宝 App”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探索明确非独创性数据集合的法律性质,依法有力保护平台经营者收集、存储、加工、传输数据形成的合法权益。加快推进有关司法解释起草工作,就数据产权保护等问题开展专项调研,促进司法保护规则完善统一。
第三,服务制度创新,推动形成高质量的生产力。推动加快构建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促进创新要素深度融合、创新资源有效配置,需要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人民法院注重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有效规制平台强制“二选一”、大数据杀熟、低价倾销、强制搭售等各类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消除市场封锁,促进公平竞争,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在2023年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期间,发布10件人民法院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回应民生关切,强化规则指引,依法惩治损害竞争行为。加快推进反垄断民事诉讼司法解释制定,做好与反垄断法规政策衔接,健全完善反垄断案件裁判规则,细化明确垄断行为判断标准。
第四,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为发展新质生产力营造良好国际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于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具有重要意义。人民法院注重用生动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案例、事例,讲好中国知识产权故事,充分展现我国知识产权审判科学、公正、高效的制度优势。4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了2024年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宣传周新闻发布会,发布了《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23年)》、2023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和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其中“西门子”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人民法院全额支持权利人1亿元的赔偿主张,彰显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大力打击恶意攀附行为的鲜明态度。人民法院积极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框架下的全球知识产权治理。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签署加强交流与合作谅解备忘录,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旗舰出版物”——《法官专利案件管理国际指南》“中国专章”的编写,指导上海、福建、海南、广东四地法院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中心建立合作关系,开展诉调对接,共同推动构建开放包容、平等公正的知识产权国际规则,为发展新质生产力营造良好国际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积极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新时代新征程,人民法院将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以制度建设“增激励”、以法律实施“强保护”,为创新创业者营造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法治环境。以法治之力支撑和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积极为全球知识产权治理贡献中国司法智慧。同时,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有关部门的业务交流、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推进完善协同配合机制,加快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共同开创新时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促进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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