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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知识产权局等多部门共同建立知识产权调解仲裁优先推荐机制
时间:2021-04-21
来源:省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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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0日,陕西省知识产权局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陕西省分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丝绸之路仲裁中心在西安共同签署《关于建立知识产权调解、仲裁优先推荐机制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省知识产权局二级巡视员裴犁与省法院副院长巩富文、省贸促会副会长权检、贸仲丝路中心秘书长助理蒋红梅分别代表各方在《协议》上签字。

 

  本次《协议》的签署,旨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2020-2021年贯彻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推进计划》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陕西省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措施》工作要求,加强司法、行政执法、仲裁、调解等领域协调衔接,推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提升全省知识产权综合治理水平和能力。

 

  按照《协议》,各方将从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衔接机制、加强部门间协调沟通、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合作。依托各方资源优势、专业优势、人才优势,推广“诉讼—行政裁决—仲裁—调解”多元解决方式,积极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调解、仲裁渠道快速化解知识产权纠纷,加强对知识产权疑难复杂案件、海外维权等方面的分析研究,提升广大创新主体、市场主体法律风险防范意识,营造有利于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积极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