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610000435203966H/2025-00123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省知识产权局 成文日期
  • 效力状态 有效 文号
  • 名称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9-22
来源:陕西省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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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各部门、单位,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财政局: 

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推进我省“政采贷”工作,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现就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采购预算约束。政府采购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执行,落实“无预算不采购、超预算不采购”要求,各部门、各单位不得组织实施无采购预算的采购活动。 

二、加强合同支付管理。采购人应当按照金融机构、供应商提供的融资银行及收款账号确定合同支付账户,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将采购资金支付到最终确定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还款账户,确保贷款资金安全回收。 

三、做好支持配合工作。对于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所需开展的预算资金、中标(成交)信息、合同签订、资金支付等采购信息调查,采购人要积极做好配合工作,实现政府采购项目信息互联互通。 

四、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监管,督促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采购资金。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获取政府采购信用融资贷款,或者无故不及时还款,以及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行为,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陕西省财政厅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