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陕西省知识产权局2025年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工作指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陕西省知识产权局
2025年2月17日
陕西省知识产权局2025年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工作指引
为更高站位、更高标准、更高质量做好2025年全省知识产权工作,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精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贯彻到位、落实到位,见到实效,推动西部示范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形成标志性成果,有力支撑陕西谱写新篇、争做西部示范,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2025年,全省知识产权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导下,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持续深化“三个年”活动,聚焦聚力落实“八场硬仗”任务安排,持续落实《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 奋力推进西部示范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行动方案》,着力更好激励高水平科技创新、更好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好服务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有力的制度供给和技术供给,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陕西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到2025年底,全省“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全面完成,西部示范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任务扎实推进。知识产权创新创造量质齐升、转化运用加速推进、保护维权全链加强、服务能级不断增强、国际交流合作深化拓展,进一步全面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实质性推进,知识产权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知识产权创造量质齐升。全省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突破50000件,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超过12件,有效商标注册量达到90万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数量合理增加,全省专利海外布局数量明显增长。全省知识产权整体质量全面提升,高效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明显增强。
——知识产权运用加速推进。2025年,完成知识产权转移1.5万项,质押融资金额达到60亿元,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稳步提高。全省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促进转化运用作用更加凸显,知识产权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跳板”作用更好发挥。
——知识产权保护全链加强。全省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持续健全,行政保护协作更加紧密,社会共治举措日益完善。全省知识产权法治基础更加牢固、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衔接更加紧密,知识产权全链条各环节保护进一步深化。
——知识产权管理高效统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间协同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城市、园区和强县建设工作取得更突出成效。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推进,专利密集型产品与商标品牌协同发展。全省知识产权工作维度进一步拓展、发展空间进一步打开,工作更加高效协调发展。
——知识产权服务不断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扎实有效推进,专利、商标代理行业发展规范有序,全省TISC机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作用发挥明显,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优势不断增强,知识产权服务业标准化建设有序展开。通过分类指导、健全服务体系,全省知识产权服务能级进一步提升。
二、强化战略引领、注重统筹规划,接续西部示范知识产权强省建设
1.统筹部署西部示范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各项工作。深化落实新一轮局省会商工作机制,提请国家知识产权局、陕西省人民政府总结和部署西部示范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工作,进一步协调双方重大合作事项,制定出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西部示范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工作要点(2025—2026年)》,扎实有序推动强省建设任务落地见效。持续支持西安市、宝鸡市、渭南市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市。〔省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规划协调处按职责分工落实,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按职责负责落实〕
2.协同推进省市县西部示范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强化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属地责任落实,推动将知识产权工作整体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重点发展规划、深度融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化、规范化、标准化和高质量运行。加强西部示范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在各类试点示范项目、资源布局等方面,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市、县(区)、园区等加大倾斜力度。坚持“一市一案”建强市,鼓励有关城市人民政府与省知识产权局签署共建知识产权强市协议或联合印发建设方案。坚持“一县一品”建强县,在提升知识产权强县(区)综合能力基础上,落实好省市相关具体任务。〔省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规划协调处按职责分工落实,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按职责负责落实〕
3.高标准制定《陕西省“十五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收官,做好“十四五”规划总结评估。研究提出“十五五”期间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目标、思路、任务和举措,编制《陕西省“十五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各地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本地区“十五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省局规划协调处落实,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按职责负责落实〕
三、优先创新创造、着力高效支撑,强化高质量高价值知识产权供给
4.健全支撑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作体系。突出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提升质量、优化布局、促进运用的鲜明导向。高标准运行国家级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西安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争取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西安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增加新领域专利预审业务,提升全省专利审查质效。建立知识产权特派员制度,充分发挥全省知识产权系统专业人才优势,选派知识产权特派员入驻重点创新主体开展点对点服务,围绕重点产业链布局高价值专利链,助力建设更具引领力的科技攻关体系、更具自主力的企业创新体系,进一步推进我省传统产业、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创新集群发展。围绕光子、氢能、低空经济、人工智能、绿色低碳等重点领域,重点支持在陕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设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布局高价值专利和专利组合。持续扩大赛事影响力,举办好第四届秦创原高价值专利大赛、第32届杨凌农高会知识产权专题展。〔省局保护处、运用促进处按职责分工落实,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按职责负责落实〕
5.加大商标品牌和地理标志产品培育力度。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加强省级商标品牌指导站管理,发挥各指导站效能,以“千企千标”“百城百品”商标品牌价值提升工程及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为抓手,鼓励重点企业加强商标品牌建设,培育更多“国货潮牌”“陕西商标品牌”。探索“地理标志+”模式,建立健全区域品牌检验监督制度和具体标准,强化地理标志与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质量等工作一体推进。围绕高标准建设汉中仙毫、陕西富平、眉县猕猴桃、横山羊肉4个国家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加强宣传引导、完善保护制度、健全工作体系、提高产品质量,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围绕全省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壮大、未来产业培育,以及乡村振兴、县域经济发展等,培育若干商标、地理标志品牌,打造发展品牌经济、区域特色经济的经典范例。举办陕西商标品牌和地理标志赋能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交流活动。〔省局规划协调处落实,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按职责负责落实〕
6.强化企业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鼓励省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针对辖区内重点产业、龙头企业、重大项目工程等,建立专家教授、预审员、专利代理师等联系辅导或派驻服务机制,提升工作质效。开展陕西省专利奖评选表彰工作,做好第26届中国专利奖项目推荐。培育知识产权强企,推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建设,推广《企业高价值专利培育规程》等地方标准,推动企业专利密集型产品与商标品牌协同发展。支持企业综合运用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要素,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国际知名商标品牌。支持建设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鼓励构建重点产业专利池,降低专利许可交易和技术推广成本。〔省局规划协调处、运用促进处、公共服务处按职责分工落实,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按职责负责落实〕
四、突出运用根本、健全市场体系,强化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7.畅通知识产权转化运用路径。落实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知识产权声明制度,推进专利开放许可制度与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的政策协同,探索不同许可收费方式。持续做好知识产权促进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政策落地,支持打造秦创原高价值专利转化运用“特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灵犀计划”,推动科技创新、创业创新、金融创新和人才资源深度融合。开展新一轮专利导航研究,创新管理、持续更新产业专利专题数据库,实现产业链上下游专利导航成果共享,服务产业规划、园区建设、招商引资等工作。依托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加快建设交易流畅、交割方便的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发挥国家知识产权运用(陕西)先进技术转化平台等转化平台载体作用,构建高端化、智能化知识产权市场精准供需网络。〔省局运用促进处落实,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按职责负责落实〕
8.推动商标和地理标志产品实现更大价值。指导开展“陕西好商标”评价活动,探索开展商标品牌价值评价活动,实施商标品牌价值提升工程,打造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范例,强化商标品牌宣传推广,创新品牌市场运营模式,提高陕西产品、服务知名度和附加值。推动地理标志产业与旅游、文化等产业深度融合,开发以地理标志产品为主题的乡村旅游线路、文化体验活动等。支持建设地理标志产品观光园、地理标志加工生产体验馆、地理标志民俗文化展示馆、地理标志文创园(店)等,实现一、二、三产业协同发展,拓宽增收渠道。持续推动商标和地理标志增值增信、质押融资惠企服务,支持企业培育和运用商标品牌。〔省局规划协调处落实,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按职责负责落实〕
9.深入实施专利转移转化专项行动。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倍增计划”。以“普惠服务+重点培育”相结合方式,推动中小企业在专利布局、转移转化中形成个性化模式,注重发挥中介机构、技术经理人等作用,推动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高价值专利与企业精准对接。持续盘活全省高等院校专利,动态做好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利转化运用数据指标填报。针对全省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专精特新“小巨人”“瞪羚”及外向型企业等,定期发布专利技术和应用场景清单、科研攻关和技术需求清单,建立“企业出题、产学研协同解题、政府服务”知识产权创新机制。建设运行数据知识产权一站式生态服务系统,支持行业协会、链主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组织联合组建数据知识产权联盟,围绕重点行业领域,放大数据知识产权乘数效应。〔省局运用促进处、公共服务处按职责分工落实,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按职责负责落实〕
10.大力发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作。开展数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引导省内知识产权、科技成果交易机构与全国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体系链接,壮大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业生态。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制定实施《陕西省知识产权金融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2025-2027年)》,用好陕西省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补偿金(秦知贷),对省内合作银行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发生不良贷款形成坏账损失的,按照《陕西省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秦知贷)风险补偿实施细则》给予相应的风险补偿。在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探索建设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综合试验区,引导支持金融机构按照企业不同成长阶段,给予不同形式的金融工具支持。支持推广知识产权证券化,引导知识产权保险规范发展,鼓励形成规范多元适用的专利评估体系,以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省局运用促进处落实,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按职责负责落实〕
五、筑牢法治基础、推进行司衔接,深化知识产权全链条各环节保护
11.加快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体系建设。持续推进科学立法,立足确保地理标志产品品质和特色得到有效保护,支撑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牵头修改完善《陕西省地理标志条例(草案)》并加快推动地方立法进程,加大《陕西省商标条例》立法调研工作。积极开展促进知识产权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举措制修订工作。广泛开展全民普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立足本职岗位、明确法律规定、面向服务对象,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工作职责和要求,加强行政管理人员、执法人员、维权援助、人民调解、服务机构和企业等不同群体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精心组织行政执法人员、专家学者、律师等开展以案普法、以案释法活动。开展对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重点对象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法规宣贯。收集、挖掘和整理知识产权法治宣传教育典型案例,增强知识产权普法宣传教育实效。积极落实行政机关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工作制度,加快实现全省知识产权行政机关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全覆盖。〔省局机关各处室按职责分工落实,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按职责负责落实〕
12.推动共建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指导西安市做好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扎实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项目和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项目。深化知识产权行政、司法、仲裁、调解协作保护机制,促进行政执法标准与司法裁判标准统一,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司法确认工作。全面推动市、县(区)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加强对行政裁决工作的政策引导、业务指导和专项培训。推行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立案登记制度和书面审理机制,优化行政裁决办案程序,建立案件送达信息网上公告制度,依托陕西省知识产权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实现线上登记立案。加强对消费市场、专业市场、电子商务平台等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的日常监管,打击各种傍名牌、搭便车、蹭热点行为,建立重点商标保护名录,促进商标品牌发展和维护商标合法权益。〔省局保护处落实,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按职责负责落实〕
13.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推动知识产权纠纷调解、诉讼、仲裁等工作相互衔接,促进知识产权领域法律服务和维权援助资源共享与协同。推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向基层下沉,探索县(市、区)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业务科室+执法大队+市场监管所”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办案模式,完善知识产权矛盾纠纷快速处理机制。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侵权纠纷鉴定工作体系。强化知识产权专业指导和技术支撑,加强知识产权仲裁专家库、技术调查官队伍建设。推动各级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优化知识产权满意度调查和保护水平评估工作。〔省局保护处落实,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按职责负责落实〕
六、加强分类指导、健全服务体系,提升增强知识产权服务发展能级
14.加强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建设。持续推动省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建设,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信息交流、服务拓展、人才培养、资源共享等工作机制。提升公共服务“数字化”水平,加速构建知识产权数字化服务体系。加强陕西省知识产权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整合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介服务机构等知识产权信息资源,构建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于一体的智能化公共服务平台。实施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提升工程,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集聚发展,建设一批专利、商标知识产权服务聚集区。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从提供碎片化单一服务向模块化系统服务转型,拓展知识产权服务产品种类,创新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项目。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专业能力提升系列培训,举办第二届陕西省专利检索分析大赛。〔省局公共服务处落实,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按职责负责落实〕
15.加强知识产权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指导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协会制定推广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规范,实施知识产权服务主体培育行动,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分级分类评价,加强信用联动和评价结果应用。鼓励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协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参与构建涵盖基础标准、服务流程、服务质量等方面的知识产权服务业标准体系。根据国家部署,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基地建设,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贯标行动。引导头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分享推广内部服务标准,促进优秀服务标准普及和应用。〔省局公共服务处落实,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按职责负责落实〕
16.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信用监管。建立健全以知识产权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研究制定面向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知识产权信用评价标准,开展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信用评价工作,建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诚信档案“黑名单”制度,规范执业道德、严格行业惩戒。针对服务机构严重失信行为反复出现、异地出现的问题,推进构建跨部门、跨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运用“互联网+”技术实施智慧监管、动态监管,加强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监督管理,遏制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省局公共服务处落实,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按职责负责落实〕
七、拓展工作维度、打开发展空间,实现知识产权工作协同协调发展
17.拓展纵横交织的知识产权工作维度。健全部门横向联动机制,进一步发挥省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职能,协同落实局省共建西部示范知识产权强省目标任务。市、县(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做好本辖区知识产权相关单位工作统筹指导,完善知识产权配套政策措施及督促协调。健全系统纵向带动机制,推动更好落实知识产权保护属地责任。加强对全省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工作指导,整体提升知识产权系统工作效能。健全以点带面推动机制,推动各类试点示范和培育提质扩面。加快国家级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设立分中心,支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西安代办处(国家知识产权局陕西业务受理窗口)设立工作站等分支机构。提升各级各类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便民利民综合服务效能。健全社会共治发动机制,协调建立全省政府监管与司法保护、企业自治与市场服务、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知识产权共治体系。发挥好在陕服务机构、纠纷调解组织、仲裁机构、公证机构重要作用。调动协会、学会和公益组织等社会力量工作积极性。〔省局机关各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按职责负责落实〕
18.打开知识产权融入经济社会发展新空间。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国际组织交流,积极承办国际性知识产权交流活动。发挥“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在国际人才培养、国际事务智库方面的积极作用。以首批列入“一带一路”地理标志品牌推广清单的6个地标产品和列入中欧地理标志互认协定清单的地理标志为基础,加大支持力度,探索建设“陕西-中亚五国地理标志产品展示交易中心”,推进多边经贸合作与往来,让陕西地理标志产品“走出去”。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的知识产权合作。推动陕西知识产权海外拓展市场,提高商标海外布局水平,面向国际市场讲好陕西品牌故事,提升陕西商标品牌国际影响力,形成一批陕西商标品牌海外运用典型案例。办好第九届丝博会“一带一路”国家(地区)地理标志产品交易展示活动。深度参与“陕耀全球”百团千企拓市场抓订单等活动。〔省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规划协调处、保护处按职责分工落实,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按职责负责落实〕
19.建立健全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更好发挥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陕西分中心和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作用,形成常态化重点外向型企业知识产权海外预警信息推送机制。联合海关开展企业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工作,加强我省“走出去”企业知识产权适规合规性培训,护航企业海外投资、海外参展、产品或技术进出口。积极发挥陕西省知识产权海外维权专家作用,提升涉外商事争议解决能力。加强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布局和风险防控,加大输往中亚五国等“一带一路”共建国家侵权商品打击力度。〔省局保护处落实,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按职责负责落实〕
八、加强党的领导、推动相融相促,提升知识产权工作整体效能
20.加强党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到知识产权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精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知识产权工作重大安排。增强调动全省各类知识产权资源能力,落实好国家知识产权局重点工作任务,紧扣“调查研究”“强基夯链”“训育促能”“提质增效”,持续深化拓展“三个年”活动,扎实落实“八场硬仗”任务安排,推动陕西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促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改革。强化政治思想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化纠治“四风”,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浓厚氛围,提升党员干部政治素质,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相融相促。强化能力作风建设,树立实干导向,发扬钉钉子精神,高质量落实全年知识产权各项工作任务。〔省局机关各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按职责负责落实〕
21.建设陕西省知识产权工作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编制体系化、长效化和可量化的知识产权全覆盖工作指南,形成全省知识产权一体化工作标准,推进建立知识产权分级分类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明确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职责任务,确保各项知识产权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和持续改进。发挥全省知识产权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作用,推动知识产权整体工作信息化。〔省局政策法规处落实,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按职责负责落实〕
22.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完善知识产权人才专业技术评价体系,与省人社厅联合制发《陕西省知识产权高级职称评审办法(暂行)》。加大知识产权人才引进力度,建立知识产权高端人才引进重点机构名单动态管理机制,加快引进知识产权复合型、国际化紧缺型人才。加强对党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企业相关人员分类分层知识产权培训,形成科学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机制体系,壮大知识产权人才队伍。推进知识产权学科教育体系建设,支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设置知识产权一级学科,培育知识产权专业硕士及以上高层次专业人才。鼓励高等院校创新课程体系,制定知识产权人才专项培养计划,促进知识产权学科与跨学科领域融合。倡导高等院校与行业深度合作,联合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教学和实训。〔省局办公室、运用促进处、公共服务处按职责分工落实,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按职责负责落实〕
23.营造全省知识产权文化氛围。建立健全政府活动宣传、媒体传播报道、学界文章影响等相互促进的知识产权文化传播矩阵,办好《陕西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工作交流》等刊物,为建设西部示范知识产权强省,陕西实现科技自立自强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等提供舆论引导。充分利用世界知识产权日、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要时机,开展知识产权“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市场”等活动。推动建立区域知识产权主题文化公园,提升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省局机关各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按职责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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