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知函〔2024〕80号
各有关单位、个人:
2023年12月,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复我省开展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工作(以下简称“试点工作”),开展试点工作对于推动知识产权制度创新、激活数据要素活力、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助力我省“四个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切实保障试点工作有效推进,为试点工作提供专业支撑和咨询建议,省知识产权局公开征集了陕西省数据知识产权工作专家组成员。征集工作得到了相关政府部门、高校、企业、服务机构等单位的高度关注和积极推荐,结合我省试点工作实际,经省知识产权局党组会议研究,现决定聘请安根生等36名专家担任陕西省数据知识产权工作专家组成员。
陕西省数据知识产权工作专家组成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科学态度,围绕制度构建、登记实践、权益保护、交易使用等数据知识产权工作重点环节,认真履职尽责、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建言献策,为我省数据知识产权工作在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方面提供智力支持,共同为完善数据产权制度、强化高质量数据要素供给、支撑陕西实体经济发展助力赋能。
陕西省知识产权局
2024年6月11日
省政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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