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罚单位名称:西安合创非凡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MA6W1K3067 |
被处罚单位执行事务合伙人姓名:张健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陕知处罚〔2026〕1号 |
案件名称:西安合创非凡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代理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案件。 |
违法的主要事实:西安合创非凡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于2022年7月至2023年12月代理的1997件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的行为,违反了《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项、《专利代理条 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构成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并拟作如下行政处罚:对当事人西安合创非凡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予以警告,并处以30000元罚款。 |
行政处罚依据:依据《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专利代理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或者逾期未改正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责令停止承接新的专利代理业务6个月至12个月,直至吊销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五)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规定。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地点办理缴纳罚款手续。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陕西省知识产权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6年2月3日 |
省政府机构
地方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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