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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陕西省知识产权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陕西省知识产权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4-03-20
来源:陕西省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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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陕西省知识产权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3年,陕西省知识产权局积极贯彻实施《条例》和《规定》,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规范有序公开我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有序平稳,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2013年,我局在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立足于百姓民生利益,以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形象为着力点,全局上下同心协力,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公开各类信息,有效地发挥了政府门户网站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桥梁纽带作用。201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约700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在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其中知识产权要闻态类158条,政策法规类信息32条;业务专题相关信息45条;通知公告信息66条;人事信息6条;其他信息393条等。另外,与社会公众互动交流相关信息共43条。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3年,省知识产权局继续贯彻执行《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社会稳定、利于工作开展、保护个人隐私等方面的关系,凡能够公开的信息尽量公开,并充分利用电子网络覆盖面广、信息传递快的特点,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内容包括:1.机构设置、主要职能、领导成员、直属机构、办事程序;2.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3.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工作计划及相关统计数据;4.业务信息,主要包括行政核准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核准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5.工作动态;6.人事信息;7.重要会议;8.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公开形式

1.以陕西省知识产权局门户网站为主体,全面公开政府信息。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服务为根本、以便民为宗旨”的理念,围绕知识产权热点问题、政务动态、通知公告等16个方面,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发布工作;同时利用政务微博,多渠道宣传知识产权政策信息,拓展信息发布的渠道,扩大受众范围,全面、主动为社会公众发布政务信息。

2.利用新闻媒体、知识产权期刊及时发布政务信息, 2013年在《陕西日报》、《中国知识产权报》等报刊上专版发布信息3版,刊登50多篇相关文章。同时还充分利用内部刊物《陕西知识产权》宣传知识产权动态,全年共编辑、印刷《陕西知识产权》4期、2000册。编印《陕西省知识产权年鉴》500册,赠阅相关部门。

3.以新闻发布会形式发布重大知识产权信息,协调省知识产权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编写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并与省新闻办联合召开发布会,向社会公众发布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局未收到正式的信息公开申请。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3年,我局没有行政复议案件和关于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计划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个别处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信息发布公开工作较为被动;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长效的工作新机制的力度需进一步加大。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在今后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进。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认识。召开处室室主要负责人和信息专责人员,通过集中学习、举办培训等形式,做好对《条例》的学习培训工作,稳步推进人员队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同时调动各部门信息发布的工作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政务公开调查研究力度,进一步完善公开工作的领导机制、工作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责权清晰的监督、保障机制和检查考核机制;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切实服务社会,方便群众。

                          

                        

陕西省知识产权局

201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