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知识产权保险保费补贴实施办法 (试行)》(陕知发〔2023〕24 号)、《陕西省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融资奖补实施办法 (试行)》(陕知发〔2024〕77 号)要求,现就组织申报2025年知识产权保险保费补助和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补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知识产权保险保费补助申报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投保人)需符合《陕西省知识产权保险保费补贴实施办法 (试行)》第五条规定;
2.申报单位(投保人)已足额缴纳保费,承保保险公司已出具符合规定的保单(保险合同)及保费发票;
3.本次补贴对应的知识产权保险,投保日期需在2024年10月21日(含)至2025年10月20日(含)范围内(以保单发票日期为准);2025年10月21日之后投保的保单,纳入下一年度补贴范围。
(二)申报材料
1.《陕西省知识产权保险保费补助申请表》(见附件1);
2.投保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照或相应证书;
3.盖有承保保险公司印章的保单(保险合同)和保险费发票;
4.知识产权评估合同和评估费发票(如有评估需提供);
5.第三方保险经纪公司审核证明(如有第三方参与需提供);
6.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三)申报程序
1.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相结合方式上报(申报书电子件word和pdf同报)(申报主体登录“陕西省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法人一件事——经营发展主题——科技成果转化一件事”(https://zwfw.shaanxi.gov.cn/sx/public/index),(注:在线办理事项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请事项)网上提交申报材料;
2.各市局会同市财政局对申报材料初审合格后,填写2025年知识产权保险保费补助汇总表(见附件2),并加盖市局公章,报送省知识产权局。
二、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补助申报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项目协调人)统一负责企业申报,需符合《陕西省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融资奖补实施办法(试行)》第二条规定。
2.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1日。
(二)申报材料
(1)项目牵头单位申报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
1 .《陕西省知识产权证券化补助申报书(项目协调人)》(见附件3);
2.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金融主管部门批准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的相关批复等证明材料、金融主管部门的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计划说明书或募集说明书;
4 .参与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到账凭证(加盖公章);
5 .开展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及组织知识产权金融推广活动情况;
6 .其他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2)企业申报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
1 .《陕西省知识产权证券化补助申报书(融资企业)》(见附件4);
2 .营业执照;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知识产权质押登记通知书或其他有效质押文件;
5.借款合同、质押合同等证明文件;
6.放款及利息支付凭证,尚未支付利息部分提供还款计划;
7 .到期还款支付利息承诺书;
8 .企业专利产品的备案证书(“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https://www.zlcp.org.cn/);
9 .其他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三)申报程序
采取纸质申报方式申报(申报书电子件word和pdf同报),申报主体将申报材料报送所在地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后,将项目申报资料报送省知识产权局。
三、工作要求
1.各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认真组织申报工作,请各市(区)于2025年10月30日前将书面材料一式两份报送省知识产权局,逾期不再受理。
2.申报单位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附件:
1.陕西省知识产权保险保费补助申请表
2.2024年知识产权保险保费补助汇总表
3.陕西省知识产权证券化补助申报书(项目协调人)
4.陕西省知识产权证券化补助申报书(融资企业)
陕西省知识产权局
2025年9月26日
联 系 人:刘老师, 029-63916860
邮寄地址:西安新城大院省知识产权局 (710004)
邮 箱:shaanxizscq2023@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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