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省专利权质押融资工作,降低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综合成本,促进专利实施运用,2017年,省知识产权局出台了《陕西省专利权质押贷款评估资助办法》。
一、制定背景
陕西作为科教大省,在知识产权方面具有明显优势,2016年,全省共申请专利69611件,其中发明专利22565件,同比增长30.3%;专利授权量同比增长45.3%,居全国第一。近年来,在各方的合力推动下,我省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作处于全国前列。新的《陕西省专利权质押贷款评估资助办法》2017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新的《资助办法》引导下,我省企业和个人办理专利质押融资补贴流程将得到简化,融资成本也有将进一步降低。
二、主要内容
省市联动,资助服务重心下移。《资助办法》最突出的特点是通过省局牵头抓总,市级配套落实,省市联动推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作。《资助办法》明确评估资助资金由省、市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联合筹措,各市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负责评估资助资金的管理、审核和发放。
根据《资助办法》,省知识产权局每年第一季度,根据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以下统称“各市区”)上年度专利权质押贷款业务开展情况,向各市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拨付本年度评估资助资金。各市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进行资金配套,实际资助金额不足部分由各市区自行筹措。在资金统筹使用方面,《资助办法》明确了由各市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负责评估资助资金的管理、审核和发放,省知识产权局负责工作协调监管,将工作重心下移到了市一级。这样不仅方便了企业和个人进行申请,也有利于调动市级知识产权机构的工作积极性。
申请简便,每笔补助最高3万元。除了工作重心下移给了申请人和企业极大的办事便利外,专利质押融资补助的申请流程极为简便。
根据《资助办法》,申请人在办理完成专利权质押登记、质押贷款到账后一个月内,填写《陕西省专利权质押贷款评估资助资金申请表》,向所在市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就可完成申请。申请材料包括专利评估或专利价值分析的服务收费合同、费用票据、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企业贷款进账凭证的原件(供查验)及复印件等。各市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在收到申请材料一月之内,将就审核结果和评估资助资金发放时间告知申请人。
在资助额度方面,每笔专利权质押贷款评估资助资金总额不超过3万元,实际发生费不足3万元的按实际发生费用资助。
三、管理与监督
根据《资助办法》,各市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结合本地实际,加强评估资助资金的筹措、使用和管理,制定相应管理制度,规范资金申请、审核和发放流程。每年1月份向省知识产权局报送上年度评估资助资金使用发放情况。评估资助资金的管理和发放要公开、公平、公正,依法接受财政、监察及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财经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涉嫌弄虚作假,骗取评估资助资金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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